在很多人的印象中,领取了养老金就意味着与低保无缘。但对于不少残疾人家庭来说,这样的理解可能让他们错失了本该享有的政策福利。最近,楼下李叔的一番经历引发了邻里热议——他不仅每月能收到2000元养老金,还能继续拿到800元低保。这背后,其实藏着国家对特殊群体的细致关怀。
收入核算有讲究:护理费、补贴并非都算“收入”
李叔是一位视力二级残疾者。按照以往认知,他认为只要开始领取养老金,就自动失去了申请低保资格。直到社区网格员上门核查时,他才发现事实远比想象中温暖。在当前政策下,像残疾补贴、护理费用等,并不会被直接计入家庭收入之内。
以李叔为例,每月固定到账的是2000元养老金和150元护理补贴,同时还需支付300元请小时工照料生活起居。社区在计算其“可支配收入”时,将护理补贴扣除,再减去实际发生的护理开销,最终得出1700元,比当地2000元的低保线还少300。因此,即便有了稳定退休金,他依然符合双重保障条件。
康复支出还能动态扣减
更值得关注的是,对于一些必要的大额康复支出,比如购买助视器等辅助设备,政府也允许将这部分费用分摊到每个月,从而进一步降低可支配收入。例如李叔新购置了一台价值1200元的助视器,这笔钱被平均分摊到12个月,每月再从总收入中扣除100,相当于政府变相帮忙承担一部分康复成本,让生活压力进一步减轻。
三类群体重点受益,“兜底”精准发力
并不是所有领取养老金的人都能享受这一“双重待遇”。目前主要惠及以下三类特殊困难群体:
1. 重度残疾且养老待遇较低者
如二级以上重度残障人士,本身经济来源有限,在剔除必要医疗、康复及照护开销后,总收入口径仍未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。
2. 多成员均为残障人士
夫妻双方或家中多人均属持证残障者,即使合计养老金额不小,但因长期高额医疗与日常照护花费,经核算后的净剩余同样可能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。
3. 残障叠加重大疾病
若本人既为严重伤病患者又患重大疾病,则相关医疗自付费用(按规定比例)亦可纳入专项扣减范围,使更多真正困难的人获得制度托底支持。
主动申报权益,不做“信息差”的牺牲品
现实中,还有不少人因为不了解最新政策变化而白白吃亏。例如,有些人在身体状况变化后未及时更新等级评定;或是新增大额康复、辅助设备开销却没有据实申报。这些情况其实每年都有重新审核调整机会,只要携带有效票据材料向社区反映,就能把应得福利落到实处。此外,各地基层网格员也会定期走访帮助居民完善资料,但自身主动意识同样重要。
从李叔两张卡里的幸福,到王阿姨一家靠合理申报获得多项救助,可以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正朝着更加细致、人性化方向发展。如果你身边也有类似需求,不妨提醒他们关注这些关键节点,把温暖和希望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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